經過審核與公示,我司被續評為“福建省著名商標”。
自2009年獲評“福建著名商標”起,思嘉不斷自查、自檢,建立并維護商標使用、管理和保護制度,并逐年不斷健全管理制度,提高思嘉新材系列產品質量,維護思嘉品牌及福建省著名商標的信譽。
思嘉在申報后按照要求配合審查工作,接受工商局組織的專家組的走訪調研,專家組認真進行實地考察評估,客觀填報《考察評估表》。由于我司商標為注冊商標,且商標權屬無爭議,公司近三年無任何商標侵權行為;此外,續評申報商標實際使用已滿三年,為相關公眾所知曉,思嘉的商標商品質量優良、穩定,符合國家和福建省有關標準,具有良好市場信譽,所以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評審小組推薦并認定我司“福建省著名商標”的續評,認可思嘉商標是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、為相關公眾所知曉的商標,是福建省著名商標。
據悉,本次的續評工作是由各級工商局按照《福建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馳著名商標培育管理保護工作的通知》(閩工商標〔2011〕163號)精神,堅持高標準進行申報的。主要培養突出農業、海洋漁業、傳統優勢產業、區域經濟支柱產業、戰略性新興產業、現代服務業和特色產業,加強對申請認定福建省著名商標企業的培育和指導。
同時,本次申報條件較為嚴格,企業信用評價等級B級及以下的企業,不得推薦參加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。
